摘要:“为人民服务”不是挡箭牌,更不是贪官污吏免于刑罚的华丽藉口,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“鳄鱼的眼泪”。在此,笔者也奉劝各位主政者,一定要牢记“吃百姓之饭,穿百姓之衣,莫道百姓可欺,自己也是百姓”这句话,在位时要时刻提醒自己“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”,不要等到东窗事发后,才知道“为人民服务”是那么地“令人向往”和“幸福”。
让贪官受刑也是为人民服务
文/司爱武
论官场地位,不算高;论受贿金额,不算多。然而,原重庆大足县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却“名震全国”,这一切都缘于他在法院庭审中的一句雷人之语,“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!”
据媒体报道:今年11月,宋文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一审法院查明,2004年3月到2009年1月,宋在担任大足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等职务期间,利用对医院药品进行审查之机,先后11次收受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胡某、燕某3.7万余元,并为其谋利。二审庭审中,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,并声称:“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!”
“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”,此语一出,全国人民都笑了,网友贬损之声不绝于耳。缘何如此?依笔者拙见,如同陕西乾县科技局局长王显亮在研究生考试中所说过的“锤子考试,还弄得和真的一样,我掏钱买文凭,你有啥资格管我”!宋副局长无非是代表某些领导干部说出了“心里话”,或说是新时代“官场现形记”的模板。
记得湖北省天门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对纪委讲,处理他将是“湖北经济的重大损失”,担心“不让我回去,天门160万人民怎么办?”“离了我,天门非乱不可!”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、广州原市委宣传部部长黎元江、沈阳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、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等人,在落马后也都曾表示了“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”的愿望。
表面看来,“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”表达了一个官员的“拳拳爱民之心”,是那么情真意切,令人动容。但若稍加深思,我们就不难发现,“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”反映的是一个官员失去地位和自由后的无奈、惆怅和落寞,是一种自保的狡辩之词,更是一种侥幸心理在作祟。
在山西平遥县衙和南阳内乡县衙,一幅同样的对联让笔者记忆犹新:“得一官不荣,失一官不辱,勿说一官无用,地方全靠一官;吃百姓之饭,穿百姓之衣,莫道百姓可欺,自己也是百姓。”
笔者不禁想问宋文奇、张二江、胡长清等人,当地方百姓靠你们这些为政者谋求福祉时,你们在干什么?在当初疯狂敛财、权钱交易、出卖党性和原则时,你们想到“为人民服务”了吗?你们到底是在“为人民服务”还是在“为人民币服务”?你们想到“自己也是百姓”了吗?在位时不知道珍惜“为人民服务”的机会,落马后方知“为人民服务”的重要,这世上哪儿有卖“后悔药”的?“人民群众”又会答应你继续为他们“服务”吗?
“为人民服务”不是挡箭牌,更不是贪官污吏免于刑罚的华丽藉口,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“鳄鱼的眼泪”。在此,笔者也奉劝各位主政者,一定要牢记“吃百姓之饭,穿百姓之衣,莫道百姓可欺,自己也是百姓”这句话,在位时要时刻提醒自己“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”,不要等到东窗事发后,才知道“为人民服务”是那么地“令人向往”和“幸福”。
其实,对于贪官污吏来说,老老实实接受法律的制裁,也应该算是一种“为人民服务”!试想,诸如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等贪官落马,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失去生存的土壤,地痞恶霸、黑恶势力失去原有的保护伞,这对于人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“幸福”?贪官受刑,从此失去了贪赃枉法的权力,公民、纳税人的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再遭受非法侵害和蚕食,这又何尝不是一种“为人民服务”?
“为人民服务”是那么的简单,可是有些为官者却不知道如何去做,怎不令人唏嘘!
(声明:此文系应湖南《清风》杂志创刊号之作,任何媒体和个人请勿转载,谢谢。)
上一篇: 让贪官受刑也是为人民服务